一、报案:
发生事故后,律师、律师的受益人或者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先知者先报案。报案时请准确提供出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个人信息及出险情况(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等)。
二、申请:
请持理赔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按照申请项目)到指定地点办理或邮寄办理,理赔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备注:
1、认可医院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疗养院、护理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急诊或门诊观察室、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2、《意健险索赔申请》、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材料须为原件;
3、其他证明材料资料均须为原件(身份证件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4、死亡证明主要有:户口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等;
5、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受益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7、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16周岁(含16周岁)至70周岁(含70周岁)。
三、赔偿
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通知北京市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64515959 64515878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洪秀 王薇
理赔专员:郭小兵
报案电话:95589
咨询电话:010-88893759-1000/100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6号太平金融中心9层
四、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指定服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6号太平金融中心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