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律师事务所、各有关律师:
2012年2月3日,司法部做出了《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公司公职律师应当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宣誓。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定于6月29日举行2017年第一期首都律师宣誓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6月29日(周四)14时30分至16时,13时开始签到。
二、地点:
北京律协办公楼三层报告厅(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首府大厦5号楼)。
三、宣誓律师:
近期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新执业律师(名单附后)。
四、议程:
1、13时至14时25分,律师签到,拍摄标准照,领取律师执业证纪念封皮、《宣誓仪式纪念册》、律师徽章;律师摄影志愿者为律师拍摄穿着律师袍的标准照。
说明:
(1)为使宣誓仪式更具纪念意义,北京律协为每位参加宣誓仪式的律师制作了精美的律师执业证纪念封皮和《宣誓仪式纪念册》,并邀请律师摄影志愿者为每位律师拍摄穿着律师袍的标准照留念,在宣誓仪式结束后制作成纪念光盘发放。(发放事宜请关注首都律师网“通知公告”)。
有意拍照留念的律师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场,北京律协为拍照留念律师准备了律师袍,律师应当穿着正装、白色正装有领衬衫、深色西裤,着装不符合要求和迟到的律师,婉谢照相。
(2)律师执业证纪念封皮、《宣誓仪式纪念册》、律师徽章只限宣誓仪式当天本人现场领取,不得代领,未参加宣誓仪式的律师上述物品不予发放。
2、14时30分至16时,宣誓仪式
(1)唱国歌;
(2)宣誓;
(3)市律协领导致欢迎辞;
(4)市司法局有关处室领导致欢迎辞;
(5)优秀青年律师代表发言;
(6)资深律师—第三、四、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付洋律师发言;
(7)互动交流。
五、要求:
1、名单中的所有律师均应当参加此次宣誓仪式。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起到提醒的作用,并督促相关律师准时参加;
2、律师参加宣誓仪式应当穿着律师袍,并穿着正装、白色正装有领衬衫、深色西裤,如无律师袍,则应穿着正装、白色正装有领衬衫、深色西裤,着装不符合要求的律师谢绝参加宣誓仪式。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宣誓仪式的律师在2017年6月28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yswb@beijinglawyers.org.cn报名,主题请写“第一期首都律师宣誓仪式报名”,内容请写清所名、姓名和手机。
联系人:会员权益部 付杨、杨宇
电话:64515963/69
宣誓律师名单
安衡律师事务所 宋伊萌
安杰律师事务所 叶朗、章伟
百朗律师事务所 赵军
邦盛律师事务所 程静
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高雅
超成律师事务所 郑龙滨
大成律师事务所 潘润田、汤健翔、王娟
德恒律师事务所 陶丹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李晓红
东权律师事务所 宗晓斌
高朋律师事务所 蒋晓旭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马南南
国枫律师事务所 顾慕玄、王丽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邓振华、杨征宇、武勇、王羽辰
国宁律师事务所 栾云涛
国韬律师事务所 李世彩
海问律师事务所 张璇
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王仁俊、邵丽
汉坤律师事务所 罗敏
昊庭律师事务所 张苗
浩东律师事务所 曹兴明、刘媛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王力
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任玉洁
华税律师事务所 王强、 贾蒙蒙
华泰律师事务所 王兵、 段云旺
环球律师事务所 甘燕、 刘阳
寰恒律师事务所 陈平
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克爽
嘉润律师事务所 廖丽娟
嘉源律师事务所 陈帅
金杜律师事务所 潘聪、陈旻、马啸驰、李昂澎
京都律师事务所 徐威亚
京平律师事务所 董兴磊
京师律师事务所 杜小妹、田超、蔡正猛、刘珺钰
京翔律师事务所 李国爱
京兴律师事务所 阴政宏
君合律师事务所 王玉莹、蔡克蒙、李梦、涂苗、袁琼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王文雯、郝岩、罗希
凯诺律师事务所 郭龙洲
康达律师事务所 李飞飞、蔡金秀
康盛律师事务所 葛胜义
兰台律师事务所 兰祥燕、牛亚彬、王家田、吕荣、王婷
李晓斌律师事务所 王晓娟
两高律师事务所 张玉
路盛律师事务所 臧磊
明税律师事务所 王永凤
铭达律师事务所 任丽华
庞标律师事务所 庞帅
普华律师事务所 刘爱君
权亚律师事务所 陈婧
权亚律师事务所 李下蹊
群科律师事务所 温佳欣
人富律师事务所 郭肖健
仁创律师事务所 江庆兰
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 贾春伟
上海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郭繁 虞冉
尚格律师事务所 刘金兰
尚公律师事务所 吴欣
盛冲律师事务所 李洪磊
实地律师事务所 毕晨
四川元绪(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熙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王帅
天元律师事务所 肖 超、苏斐、高媛、赵莹、周宓
天咨律师事务所 魏平
通商律师事务所 代云
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杜彤 杜彬彬
炜衡律师事务所 武丛芳
宪临律师事务所 付晓璐
鑫诺律师事务所 孙加奇
英岛律师事务所 陈烨
盈科律师事务所 杨帆、刘静、何熠、赵阿媛、朱微
永勤律师事务所 彭鹏
永瑞律师事务所 白田田
友恒律师事务所 李超
元辅律师事务所 李怡轩
泽盈律师事务所 简方达
正尊律师事务所 唐晓英
芝兰律师事务所 刘莎
智深律师事务所 孙丽丽、郭丹丹
中策律师事务所 李金花
中盾律师事务所 潘苏玲
中伦律师事务所 赵振、童靖婧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曹管
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罗艺雯
中银律师事务所 朱中锋 金廷花
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王楠
德通律师事务所 王宇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张敏敏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吕锐峰
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赵雯
世辉律师事务所 王红
远东律师事务所 董青青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李文硕
诺恒律师事务所 张萌
国舜律师事务所 刘知函
顺新律师事务所 郭文文
玖典律师事务所 艾栢存
三知律师事务所 王婷
浩东律师事务所 刘洁岑
忠慧律师事务所 张璐
京平律师事务所 肖广影
视界律师事务所 任张卫
三知律师事务所 杨微
海勤律师事务所 李思川
尚衡律师事务所 戴林
元都律师事务所 高岩
至瑾律师事务所 付媛媛
法大律师事务所 赵华玫
盛廷律师事务所 龚鹏菲
华意律师事务所 许怀远
乐通律师事务所 卢思源
高沃律师事务所 程明
京翔律师事务所 唐金玉
博维律师事务所 翟晓阳
中里通律师事务所 周雪飞
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 刘兰兰
星迪律师事务所 蒋宇星
天元律师事务所 王文卓、许明阳、刘圆媛
天铎律师事务所 吴迪
德恒律师事务所 吴佳、杨阳、马骋、潘潇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薄春杰、王佳慧、殷兰兰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郑寰
云嘉律师事务所 温悦
安理律师事务所 李华锐
伟基律师事务所 范丹丹
百朗律师事务所 田艳君
康达律师事务所 王志成
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佳慧
中银律师事务所 于文广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李婉舒
北达律师事务所 王霄
上海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杨磊、刘恩彤
金杜律师事务所 王飞鸿 王琨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姜海涛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张明智、林小路
两高律师事务所 李壬玉
中伦律师事务所 金文哲
京师律师事务所 周琼、薛梦溪、王焱、赵海丽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王丹
桂润律师事务所 井子杨
京润律师事务所 张娣
兰台律师事务所 吴慧琳
高文律师事务所 李元、张超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崔黎娜
道成律师事务所 柴治
上海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马荃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黄雅程
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 徐宝霞
东方昆仑(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艳艳
天彦昊律师事务所 刘莉莉
中凯律师事务所 郑悠悠
尚公律师事务所 张儒鑫
易和律师事务所 周闫羽、林琴梅
君合律师事务所 汪凡
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 周晶
国枫律师事务所 李金霖
在明律师事务所 陈晨、陈丽芳
恒都律师事务所 文萁
中闻律师事务所 张爽、姜先良、朱桂真、殷宗萍
元都律师事务所 于京川
信睿律师事务所 陈庚
高商律师事务所 吴杰
谦君律师事务所 巩香
焱明律师事务所 梁溯
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粟知寒
泽文律师事务所 张兴科
金杜律师事务所 蒋颖、张文嘉、万敏秀
嘉润律师事务所 王亚辉
中银律师事务所 包红梅、李金铭、李辽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何为
大瀚律师事务所 徐慧
中策律师事务所 叶欣
汇中律师事务所 赵冠男
海问律师事务所 徐禾
通商律师事务所 夏雨溪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孙闻欣
东友律师事务所 张超
通商律师事务所 那新觉
弘嘉律师事务所 松林
恒都律师事务所 张荣梅
嘉宋律师事务所 潘才华
卓纬律师事务所 薛晓飞
中闻律师事务所 杨艺
卓纬律师事务所 李青
魏启学律师事务所 于博闻
| 附件: |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