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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与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法律服务方法与服务内容”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13时12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从2017年至今,虚拟货币与区块链领域可谓是风起云涌,波澜壮阔。套用狄更斯的那句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最好"体现在,虚拟货币的价格和市值飞涨,其价值被越来越投资机构和投资者所认可。同时在政府和企业方面,区块链技术本身也被越来越多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所接受,并积极开始尝试应用。"最坏"则主要体现在虚拟货币领域,它在被更多人认可和追捧的同时,虚拟货币以及因为它创造出来的ICO模式正在被全球监管者和部分金融业内人士高度"警惕"。在新的情况下看待风险问题,有效的、理性的认识风险问题,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3月1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衍生品与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法律服务方法与服务内容”研讨会,会议由安新华主任主持。
  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法律服务方法与服务内容”主题展开讨论,了解区块链行业现状,重点对律师如何参与与推动区块链的良性发展,做好法律风险管理等进行分析讨论。
  陈洪武律师表示,对于区块链项目,法律是最大的风险。部门法律立法者监管者目前都不明确,监管加强的原因一是扰乱金融秩序,二是不安全,两会已将区块链作为一个主题。关于区块链性质国际上主要有两大派,一派是货物交换,另一派认为是货币。货币侧重于流通,虚拟货币token更侧重于权益。在2014年的百度互联网金融项目中的消费券即token,其对应的就是金融和消费权益。将其token化之后,这种权益凭证是否可以流通?token的性质是否是有价证券?实际上交换的是整套合同权利。欧洲以德国为代表,数字货币等同于欧元,其交换不涉税。在中国,合同法是否保护数字货币的交易合同?证据法上如何认定证据?密码丢失、偷盗、所有人去世,后续如何善后。虚拟货币资产如何配置?财产通过虚拟资产转移国外如何监管等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区块链是比金融范围大得多的行业,其应用场景更多,所有场景均需金融或代金融,其为可流通的权益凭证。法律是物理世界的,有属地性的。区块链法很难单独监管,原因在于其很难具有属地性。同时区块链是一个很初级的阶段,目前流通较为困难,更多是储备、收藏,暂缺乏实用性。
  中关村区块链联盟已经成立,上海、安徽、重庆区块链也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成立区块链律师团是非常必要的。金融委组织一部分律师来共同研究区块链法律问题,成立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法律研究律师团,可以就一些问题与监管部门进行对接,例如金融办与证监会,推动区块链良性发展。
  杨冬梅律师认为区块链是一个技术,不同客户可以做不同事情,但并不是每个行业都适合使用区块链技术来改造。中国拥有最多的区块链专利,这对律师讲,我们能做什么?律师是否可以在圈内进行交流,客户到底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律师的价值在哪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已经想请律师参与,但律师发挥的作用还不是很明确,希望可以以金融委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跟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汇总客户的相关问题。
整个主题研讨阶段,现场气氛热烈,互动氛围良好。大家总体认为区块链公司不仅有法律服务的需求,同时还有融资、资源对接等各方面的企业。监管的能力和监管的成本是监管机构应考虑的,但最终区块链是需要放开的,律师应该主动积极主动与各方沟通,推动区块链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次研讨会紧密联系理论和实际,引导参会律师进行了一次“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法律服务方法与服务内容”头脑风暴。通过对区块链行业现状的分析,深度的剖析探讨,对参会律师更好地了解与从事区块链业务提供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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