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国,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3年执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国际经济法硕士,曾在北京市开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凯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合伙人,于1994年和他人共同创办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并于2005年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分立变更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现为首席合伙人、主任。专业领域:证券、公司及投融资法律业务。曾参与证券领域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办理过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香港)石油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项目等多个上市、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现任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 曾荣获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