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9年2月24日早晨,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裴宇琼律师的来信,裴律师在信中谈了自己参与《章程》修改等工作的感受,现全文转发这封信,希望大家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协会换届工作。
惑悟“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博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裴宇琼
2009年2月5日,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就此拉开了帷幕。全市各区县在2月中下旬纷纷成立了选区选举委员会,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筹备工作也全面展开。
虽然我已经有15年的执业经历,但在北京的执业时间却只有短短几年,期间我切实感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民主、公平与公正,感受到律师协会将“为广大律师服务”的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时值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换届选举之际,我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会员,结合自己的切身感受,对北京市律师协会略作评鉴:
一评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民主
早在2008年9月1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在“首都律师”网上发布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全体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民主原则。
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同时也是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我代表博友律师事务所积极行使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会员权利,于2008年9月18日分别向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提出了“关于修改《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的意见”,该意见旨在建议取消律师代表必须“在北京执业三年以上”的规定,充分考虑外地进京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群体利益,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律师代表选举机制,促进首都律师行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北京市律师协会在通过《协会章程》时采纳了我所的该项合理化建议,在《协会章程》第十六条关于律师代表资格的规定中去掉了律师代表须“在北京执业三年以上”的规定,赋予外地进京律师和新执业律师平等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我所的两点建议被永久载入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宪法性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
二评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公平、公正
时值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之际,北京律师协会的公平、公正理念反映在选举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以郝惠珍主任为首的朝阳选区选举委员会,针对朝阳区“地广、所多、人多”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了“按规模分层、按地域分区、按人数分组”的选区划分原则。
朝阳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按执业律师人数划分为三个分选区、四个联合选举小组和一个独立选举小组,且在同一分选区、同一联合小组中全部为规模相当的律师事务所,保障了每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都有均等的获选机会,彻底打消了小规模律师事务所为大所做嫁衣的顾虑,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
三评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管理及服务体制
我来到北京执业后,逐步了解到北京律协管理及服务体制的完备,这恐怕是其他省市律师协会无法比拟的。北京律协每年多次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各种研讨活动,为广大会员提供了学习机会,为会员投保执业责任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会员建立了律师互助金制度;每年还为会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为会员提供最新的法律汇编手册及会刊,并提供最新的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及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软件等。此外,各类型的艺术团、运动队、联欢会及专业论坛也为广大会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的业余生活增添了更多乐趣。
四评北京市律师协会为实习律师提供的岗前培训
北京市律师协会注重对实习律师的培养,实施严格的实习律师培训制度,并为实习律师提供学习的平台,为实习律师更好地融入律师行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身处律师行业,我很清楚律师实际上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曾经有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由于为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而触犯法律,亲手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在惨痛的教训面前,我觉得想要成为一名优秀律师,高超的专业知识固然重要,然而最基本的是要时时刻刻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来严格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
对于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是北京律协在实习律师培训工作中一贯坚持的重中之重,通过培训使实习律师充分认识孙只有严格按照律师执业纪律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才能真正应用好法律这把“双刃剑”,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相信这样的岗前教育培训会让实习律师一生受用!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的任期自2005年3月始至今已经有将近四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北京市执业律师人数增长了近50%,律师事务所从800多家增长到1000余家:业务收入亦较之前增长了一半以上。目前,北京市律协已经成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中拥有个人会员数最多,行业业务收入最高,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最广的行业协会。第七届律师协会在推动行业发展、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扩大行业协会的影响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的出台,更是为律师协会的稳步发展铺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石。
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律师协会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亦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我们期待下一届律师协会理事会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