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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破产法前沿法律问题与管理人实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7时19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9月5日至6日,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怀柔培训基地举办“破产法前沿法律问题与管理人实务”培训班。市律协副会长李庆保,专委会主任委员刘培峰,部分委员及律师参加。培训由副主任委员张文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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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律协副会长李庆保讲话

李庆保指出,本次培训围绕破产法前沿问题与管理人实务展开,兼顾学理探讨与实践经验,对促进破产业务交流、提升法律从业者专业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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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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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颖、邢立新、李倩、徐阳光授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刘颖以“日本早期事业再生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为题,剖析了日本早期事业再生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与实践经验。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邢立新以“破产业务与职业共同体建设”为题,分享了推动破产业务规范化、专业化的实践经验与思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副庭长李倩围绕“破产程序中的担保物权疑难问题”,结合审判实际,梳理了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确认与行使的应对策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以“企业破产法修改的重点问题探讨”为题,结合《企业破产法》修订进程,对修法中的核心问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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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人员合影

培训结束后,刘培峰组织召开“破产法前沿问题”圆桌会议。与会律师围绕破产实务中的核心议题展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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