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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十区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新质生产力劳动法实务(第二期)”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5时03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8月28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联合丰台、通州、石景山、昌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怀柔、房山、门头沟、大兴、顺义律协共同举办“新质生产力劳动法实务(第二期)”培训班。丰台律协会长孟宪芹、经开律协会长海阳、大兴律协副会长耿丽丽、房山律协副会长李艳、专委会主任委员、顺义律协会长张雪霞、部分专委会委员及200余名律师参加。培训由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段海燕、秘书长韩宇主持。

上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杨保全以“新就业形态用工热点、难点、裁判标准与办案实操”为题进行分享。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王召刚以“司法解释二实施后竞业限制的战略价值与应用”为题进行讲解。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赵骁以“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继续履行规则实务分析”为题进行解析。

下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胡洁以“企业遇到的社保问题解析”为题分享。专委会副秘书长刘伟围以“关联企业混同用工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分析”为题进行讲解。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凤婷以“《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重点条款解读”为题进行解读。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白永亮以“新质生产力与劳动法实践——以劳动关系管理外包与产业外包服务为例”为题进行详解。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广大律师准确把握司法解释二的核心要义,有效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能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图为培训现场.jpg

图为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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