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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4日 9时12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2026年9月22日,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市律协65名理事出席会议,部分监事及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刘延岭会长主持,余尘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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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理事审议表决

会议聚焦行业规范体系优化与协会内部治理效能提升,严格按照议事程序逐项审议各项议题,圆满完成了既定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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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律协会长刘延岭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协会采购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管理办法》,审议废止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立案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投诉调解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值班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出国费用支付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国(境)考察补助金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保守执业秘密规则》《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广告管理办法(试行)》七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规范体系适配当前行业治理实际,促进制度框架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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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律协监事长余尘发表监事会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协会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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