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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修订”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15时31分  作者: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1年4月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成功举办了住建部《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征求意见专题研讨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99版)以来,该示范文本在国内建设市场得到广泛的应用,对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随着最近十余年的发展,无论是中国建设领域的法制建设,还是建设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变化。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99版)已经难以满足建设市场的客观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从制度上指导合同当事人防范因合同条款粗放、风险预防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产生合同纠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委托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99版)进行了修订,组织起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011年3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其网站上公开征询意见后,引起了广大建设单位(即业主、发包人)的热烈关注。随即,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朱茂元律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朱树英律师倡议联合举办一次《征求意见稿》修订征求意见研讨会,并邀请到包括中央国家机关、领先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上市和非上市企业、领先的房地产民营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在内的法务和风险控制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参加本次专题研讨会。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中国人民银行、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国华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与会代表约40余人,大都是来自各单位主管工程建设和风险控制部门的负责人以及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单位编制各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要的平衡业主和承包商利益及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文件。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出台,必然极大的影响建设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和合同利益。为该示范文本能够反映各方利益诉求,充分平衡的保护合同各方的利益,推动建设市场的管理水平。
本次研讨会为期一天。通过会上踊跃的发言和激烈的讨论,本次研讨会集中形成了十一个主要问题。在会上的各方讨论意见和会外各单位提供的书面意见的基础上,采用的基本工作方法是,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结合国内外通行的主要示范文本进行对比分析。最后整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修订报告,总计112页。
  《征求意见稿》修订报告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总体修改意见”,是对《征求意见稿》存在的十一个主要问题进行的分析,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思路的三段论述方式。第二部分为“具体条款意见”,是对《征求意见稿》各条款的详细修订意见,采用突出显示修订的模式,并对重要的修改条款简述了修改理由。
  《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以北京市律师协会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名义提交到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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