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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主任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3日 14时34分  作者: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2年8月6日上午,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主任包华、副主任毕文强、秘书长杨晓刚、副秘书长王成凯、陈志坚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主任包华主持,副秘书长王成凯记录。
  会议首先由包华主任和杨晓刚秘书长分别就市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及秘书长联席会议情况进行了通报,强调本专业委员会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规划和落实好各项工作。
  根据本专业委员会的特点,与会人员经研究讨论确定了内部议事制度和主任定期例会制度,明确了内部分工。结合当前物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议还制定了长期工作规划,就当前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本专业委员会内部分工为:
   包华主任:全面负责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负责与兄弟专业委员会之间的横向联络和资源整合,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
   毕文强副主任: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业主组织进行联络和合作,参与物业管理领域立法工作;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对业主组织进行辅导、培训。
   杨晓刚秘书长:负责与法院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联络与交流,就物业管理领域的疑难案件、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发掘、开拓业务领域;制定、完善律师从事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行为规则和业务规范。
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划:
   第一年,加强委员会内部建设,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年,加强各委员会之间,尤其是关联委员会的合作、交流,组织深层次、有影响的活动,在法院、政府、企业和业主组织等四个层面出成果。
   第三年,建立与法院、政府、企业和业主组织的常态化、制度性合作和沟通机制,实现稳定的常态化的互动和交流。力争在两到三年内将本委员会专家委员的比例提高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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