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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9时26分  作者: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2年8月10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由王宇主任召集和主持,副主任王建文、金翔、阎民、周宇峰、王占辉出席会议,秘书长张泽贤,副秘书长董振武参加会议,史卉子担任会议记录。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为了便于成员交流和各项活动组织,拟建立五个联系组,每组20人左右(分组需考虑执业年限、性别、交通便利等因素),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位,均由委员担任(具体产生方式征求全体委员意见后,按照大家意见执行);
  二、在三年的任期内,主任和副主任每人每年至少策划、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委员乃至全北京律师的业务培训大活动。
  三、在三年任期内,主任和副主任每人每年至少要负责策划、实施一项推介北京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活动,活动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与立法、公检法、学会之间的交流,与全国其他省市律协的同业交流,面向企业宣讲推介,出版专业书籍等。
  四、2012年8月31日前,各位副主任将第一年的各自工作、活动计划发给王宇主任,由王宇主任汇总后通报给全体委员。
  五、秘书长负责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副秘书长配合秘书长、副主任开展工作。
  六、建立工作简报制度。要将委员会每一项工作形成书面简报,及时通报给全体委员。
  七、建立每年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征集全体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及每年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委员会的重要事项。
  最后,王宇主任倡议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要有责任感、使命感,不负众望,做好工作,让全体委员满意,让北京业界同仁满意。委员会倡议全体委员要多联系、沟通和交流,共同努力将专业委员会打造成北京律协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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