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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3日 17时54分  作者: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8月18日下午,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会主任包华,副主任毕文强,秘书长杨晓刚,副秘书长王成凯、陈志坚及其他11名委员参加会议。包华主任主持会议,副秘书长陈志坚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如下:
  首先,由包华主任介绍了委员会第一次主任扩大会议的内容,介绍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分工。具体为:
  一、包华主任,全面负责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毕文强副主任,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业主组织进行联络和合作。杨晓刚秘书长,负责与法院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联络与交流。
  二、杨晓刚秘书长向参会委员介绍了市律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内容和市律协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与工作计划。
  三、经本专业委员会研讨决定,推举孟宪生、毕文强、杨晓刚、包华为本专业委员会推荐讲师,负责承担由市协会指派、与市区、县及外地律师协会之间的相关业务交流工作。
  四、全体参会委员就委员会议事规则草稿进行了审阅,并就委员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增补新委员、主任及副主任罢免等进行了讨论。经过修改,全体参会委员一致通过了完善后的议事规则。
  五、根据委员会议事规则,全体参会委员一致同意增补徐春兰律师和常海梅律师为委员会拟新增委员,待按专业委员会增补程序通知发布后按相关规则报批。
  六、全体参会委员讨论了下半年工作计划,并确定于9月中下旬在本专业委员会举行一次专题为《住宅小区如何成立业主大会》的讲座。该讲座由孟宪生律师负责主讲。
  最后,委员会就目前律师代理物业纠纷案件,北京各地法院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合作开展活动进行了讨论。参会委员一致认为委员之间加强沟通、联系是十分必要的;委员会应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贡献全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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