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所在的位置:首都律师 > 正文
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参加《专利代理条例》修改热点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8日 19时40分  作者: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 图为会议现场

  9月26日下午,市律协副会长庞正中、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律师应邀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专利代理条例》修改热点问题研讨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周院生、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律师业务处处长杨向斌、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晓军、专利代理人协会秘书长李建蓉以及来自企业、高校约3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庞正中副会长就《专利代理条例》(送审稿)中关于律师参与专利有关的法律服务以及专利代理人参与专利民事诉讼相关问题表示,应以更广阔的视野探索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利法律服务的途径和管理模式,站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和维护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制度的高度,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专利代理法律服务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专利法律服务与保护制度,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框架下,充分与现有律师制度相融合,使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与专利律师中介服务共融共通,促进国家专利法律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专利法律委员会主任谢冠斌就专利代理人的资格问题进行发言,他建议应为所有的市场竞争者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考试遴选优秀的专利代理人,通过市场竞争发现优秀的专利法律服务机构,而不要人为限制公平竞争。李德成律师、马东晓律师也根据自身执业体会就上述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之后,与会人员就《专利代理条例》(送审稿)中关于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业务范围、专利代理协会四方面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其中关于必须具备理工科学历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代理机构设立条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风险、专利代理人参与专利案件民事诉讼、专利代理人协会的职能等热点问题分别畅谈了自己的观点与体会。

打开微信扫一扫
通过手机分享
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京ICP备15012445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