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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民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四中院共同召开“学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推动审判方式改革”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16时02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2018年5月30日,为进一步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目的,迅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发挥司法民主作用,北京律协民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四中院共同召开“学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推动审判方式改革”主题研讨会,就人民陪审员法的落实情况、实践困惑等问题进行充分研讨。中国社会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宣处副处长吴勇辉;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程琥,民庭庭长马军、刑庭法官翟长玺、行政庭法官张岩及3名人民陪审员;北京律协副会长庞正忠,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部分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北京四中院司法服务办公室负责人杨晋东主持。
  庞正忠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考核、奖惩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制度性规定,给审判工作和律师代理都带来了新的变化。四中院适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审理公益诉讼,希望法律共同体间更加充分的研讨能够为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提供建设性意见,让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起到有力作用。
  研讨会分为专题发言和研讨环节。在专题发言环节,市高院组宣处吴勇辉副处长以追根溯源的方式介绍了人民陪审员法制定情况、出台背景,结合三年试点经验和先行改革情况介绍了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司法服务办公室付金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四中院增强陪审效果的三方面做法和保障陪审员履职的四个加强。民庭马军庭长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中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徐卉研究员就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剖析,尤其是对事实认定规则理论予以了充分阐释。
  在研讨环节,与会的各位律师结合代理实践,围绕陪审员的选任公开、参审程序、表决方式及管理、监督、培训、履职保障等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并就加大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力度、构建鼓励陪审履职的社会制度等方面给了意见建议。三名人民陪审员结合陪审经历讲述了参审前后的感受及收获,肯定了通过培训来增强参审能力、形成法律思维,进而提高参审效果的必要性。法官翟长玺、张岩结合案件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履职实际情况,对七人合议庭审理程序以及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作用的发挥展开讨论。
  最后,程琥副院长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人民陪审员法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好人民陪审员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二是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尊重、善待人民陪审员,以陪审员的实质参审提高审判效果。三是要以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为契机,推动审判方式的变革,充分调研并规范参审程序、合议程序、表决方式等程序事项,以健全履职保障机制提高陪审尊荣感,以规范制度保障陪审员独立公正参与案件审理。程琥副院长表示,四中院将积极推进陪审工作实践,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生根,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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