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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8日 17时36分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讲话
图为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讲话
图为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薛强发言
图为市律协会长高子程发言
图为市律协副会长庞正忠发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推进“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的提升,1月28日下午,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民二庭庭长薛强,立案庭庭长杨艳,审管办主任周晓冰,诉服办主任邓颖,执行局执行三庭、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段鹏,技术处处长助理李响;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燕,律师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萧骊珠,行政审批处处长徐迎春,司法鉴定处副处长任彦超,律师综合指导处副处长梁文辉;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副秘书长陈强,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20余人参会。会议由吉罗洪副院长主持。
  会上,薛强庭长详细介绍了北京法院系统2018年的整体工作情况和北京法院系统推动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的具体做法。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今年如何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推进“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的提升,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庞正忠副会长简要介绍了市律师协会2018年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多措并举,全力协助各相关单位推进优化首都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措施。
  高子程会长对市高院吉罗洪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表示,市律师协会将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继续加强和市高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交流,认真践行北京律师的责任和使命,为推动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马燕副局长指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是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把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履行职责使命,做好自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配合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推进落实。针对下一步工作,她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高站位对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自身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凝心聚力,与牵头单位密切配合、精准对接,扎实推动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工作。二是要对标对表,积极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与相关牵头单位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主动研究、主动落实,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成果的宣传,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履职尽责,主动开展工作。按照《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中制定的“时间表”和“施工图”,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职能优势,有序开展工作。
  吉罗洪副院长代表市高院对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在2018年“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付出的辛勤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营商环境指标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更是对城市法治环境的整体评价,涉及到立法、律师执业、纠纷解决方式、部门协调机制等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法院的工作,更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他强调,营商环境指标的提升,需要法律共同体的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他希望,能够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一个长期性、常态化、便捷的沟通反馈机制,便于听取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和改善北京法院系统的工作,与北京律师一道,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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