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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届监事长 一生律师情
-- 六十抒怀
2012年第2期  作者:赵小鲁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又是一次换届在即。从1995年第四届北京律协换届,我以执业律师身份担任副会长,18年来,将历经第五次北京律协换届。不觉间,岁月潺潺,盛年不再,韶华飞逝,华发已生。记得2011年11月,和几个朋友把酒畅谈,说起王国维的人生三境界,又想起辛弃疾名句"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突发感慨,趁着微醺酒兴,随口吟道,"少年英发似昨日,倏忽双鬓已斑白;但叫一点丹心在,六十甲子又少年"。吟罢,意犹未尽,又说,"青山红霞且长啸,人生何处不风流"。翌日,酒醒,记忆犹新,推敲多时,竟一字不能再改。非文字故,盖因酒后心声,直抒胸臆也。
  回想第七届北京律协换届时,我代表监事会向全体律师代表的承诺,言犹在耳:"我们一定牢记行业嘱托,时刻不忘9 400名律师的信任,殚精竭虑,把监事会工作做好。"回首7年来,"殚精竭虑"4个字,我做到了。
  记忆犹新,第七届北京律协换届之初,印发了一份律协组织构架图。其中,监事会和理事会、会长会、秘书处互不衔接,颇有"天际孤帆"的味道。我到处请教,不得其解。原来,监事会和理事会、会长会、秘书处的相互关系当时无解。这个图表,实实在在反映了第七届北京律协监事会工作的困难局面。随后,我注意到,第六届律协,监事会7人,设监事长;第七届北京律协,监事会减到5人,监事长改称总监事。随后,诸如"行业协会设监事即可,无需设监事会"之类的议论,长久不休。搞清楚监事会在律师行业的定位,显然成为当务之急。监事会同仁多次讨论,破题解惑,历经数月,思路渐清:"监事会是律师行业民主自律的重要制度。监事会负有对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的监督职责;监事会和理事会是互相独立、相互平行、各自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行业内部的监督机构。"得出这一结论,我们颇有拨开云雾、茅塞顿开的感觉。为探讨监事会工作的基本规律,我们反复探讨,陆续写了十数万字的文章,并结成《监事会制度若干问题初探》文集,为监事会制度做了思想和理论准备。第八届北京律协换届,监事会从5人增加到15人,总监事改回监事长称谓,协会章程专门设立"监事会"一章。监事会工作,终于名正言顺。
  两届北京律协监事会期间,还做了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努力将监事会制度稳步推向全行业。我们位在首都,放眼全国,始终以推动全行业监事会制度为己任,先后发起、组织和参与了3届全行业监事会工作论坛。第六届北京律协,北京成立全国首家监事会,随后,深圳、上海、内蒙古律协监事会陆续成立,形成4家第一批监事会,为后来监事会制度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第七届北京律协,各省市律协监事会发展到11家;第八届北京律协,各省市律协监事会发展到60余家。监事会制度历经10年探索,已成蓬勃之势,必将逐步成为中国律师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
  回首7年,不能不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中,监事会制度还是一项新生事物。凡新生事物,必有强大的生命力;凡新生事物,也只有历尽艰辛,战胜困难,克服挫折,才能生根发芽开枝散叶,最终成为一株参天大树。所以,下一届律协监事会诸同仁,仍然任重道远。监事会工作要"承继创新",就必须有"大气魄,大胸怀,大担当"。中国律师体制改革凡30年,关键是3件大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改革,"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行业民主自律和监事会制度改革。我们有幸参与监事会制度的改革,能对中国律师体制改革稍尽一己绵薄之力,幸何如之!有此胸怀,必有"大我"之境界,不为监事会工作的繁艰窘困所畏葸,不为一己之名利所羁绊。监事会要开创新局面,开阔眼界是关键。监事会诸同仁,应放眼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以行业发展为己任,殚精竭虑,为行业发展这盘"大棋"出谋划策。
  蓦然回首,思绪万千。从1983年做律师开始,职业生涯,数次承转取舍。1989年,我38岁时辞职下海,作为发起人和组织者,和几个朋友共同成立中国第一批合作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改革试点之一的大地律师事务所;1995年,以专职律师身份,践行"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走上第三届全国律协和第四届北京律协领导岗位;1998年,在大地律师事务所名满京华时,我经司法部派驻香港工作,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律师协会运作;48岁时,又舍弃多年累积的客户资源,到英国留学,实地考察英国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更以大力气研究两种社会制度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的前途命运。我的结论是"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使中国富强";2001年回国后,再次担任大地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首席合伙人。5年中,大地律师事务所业务翻了五番。2007年,我在55岁时,离开倾注多年心血的大地律师事务所,创办了赵晓鲁律师事务所,探讨律师行业中小所"精品化"的战略发展道路。几经曲折,律师事务所5年业务翻了四番。半生奋斗,大舍大取,舍"利"而取"义"。我在2000年远渡重洋,赴英留学之前,曾写座右铭自勉:"奋发于艰难,绚烂于平淡。"这也是我半生起承转合,大舍大取的真实写照。
  半生奋斗,名利得失,苍狗白云,转瞬即逝。唯一值得我自豪的,是先后出版的《中国律师体制改革思考录》(55万字)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百问刍议--我的社会法学观》(67万字,上、下册)。这是我自少年研究马克思主义,践行马克思主义,数十年矢志追求,上下求索的思想结晶。期盼有志者能感悟这两部著述的思想火花。
  1989年,当我舍弃多年奋斗成果,辞职下海的时候,我决心"甘做中国律师体制改革的铺路石"。此志终生不渝。执业28年,我旦夕不忘律师事业,时刻谨守"律师本色"。律师行业是一条波澜壮阔的大河,我是大河中的一滴水珠。一滴水珠,只有融入奔腾不息的大河,才能长存常在,不断升华。作为一名北京律师,我将毕生感恩回报培育我、造就我的律师行业。
  正是:"两届监事长,一生律师情"。
  
  笔者注:第七届北京律协监事会称总监事,职同监事长;第八届北京律协监事会称监事长。"两届监事长",以修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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