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所在的位置:首都律师 > 正文
幸福的回忆 2009年第4期  作者:王耀庭 逢时律师事务所

  为纪念北京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律协给我寄来一份邀稿函,希望我能写点什么。此事居然使我心潮澎湃,夜不能寐。
  对我来讲,律师工作几乎伴随了我的一生。我酷爱律师这个职业,我为它倾注了生命的全部热情和力量。我的律师梦始于初中时期。一部苏联和保加利亚合拍的电影《历史的教训》,令我流连忘返,一连看了6遍。季米特洛夫舌战法庭,驳倒希特勒,还“国会纵火案”于本来面目,并使自己获得无罪释放的精彩表现,使少年的我对法庭上的慷慨陈词充满渴望,律师成为我心目中的偶像。但那时由于极左思潮,刚刚诞生一年的律师队伍一下子就被取消了。随后又出现了“文化大革命”,人治彻底代替了法治。深受其害的邓小平、彭真同志深深体会到法治的重要性、律师的重要性。所以,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坚定地提出,中国要发展起来,必须靠两手: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同时又进一步提出:“中国要有律师,要恢复律师制度。”彭真同志主持颁布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从此律师队伍得到迅猛发展。1979年,北京市刚成立律师筹备委员会,我就迫不及待地从一名中学教师调了过去。先后到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北京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任职。1995年7月11日,我带领全所律师集体辞职,成立了全北京市第一家集体转制的合伙人制的律师所——北京逢时律师事务所。
  几十年来,我深深地感受到,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安定,必须要靠法律的完备,必须要依法治国。人民需要律师,国家也需要律师。“律师”的称号是无比神圣的,我们应该珍惜它。要做一名合格的律师,就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包括两个方面:(1)办理的每件案子要从关系到社会安定、法制健全的政治高度去思考。(2)办理的每件案子无论大小,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大事,都应该尽心尽力,想方设法认真去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做了三十多年的律师,深深体会到,只要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做,千方百计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每个案子都会出现奇迹的。我们每办一个案子,都是一次学习的机会,都应该认真去办。有时虽然没有达到理想的结果,但是只要尽力了,当事人也能理解并感谢我们。比如我曾经承办了山东省的一个杀人案件。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是由我代理的,我认为这个案子可以不杀。但是由于当地的地方保护,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为了尽我最大的力量,我把这个问题直接向最高法院做了反映,也向中纪委、全国人大做了反映。这个案子本来应该立即执行,结果拖了3个月,最后还是执行丁。虽然人死了,但是家属给我发来了信息,将近500多个字。里面写道:“虽然他死了,但是我们知道律师尽了力,我们还是由衷地感谢您……”当时我看了以后,也很难过。但我觉得我努力过了,就没有遗憾。如今,许多律师退出了刑事辩护,认为难收钱、风险大、不起作用。但我至今仍坚持办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情有独钟。我认为,人命关天,如果没有律师的积极参与,没有律师凭着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办案技巧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许多罪不该死的“死刑犯”将失去生的机会。
  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啊。
  

打开微信扫一扫
通过手机分享
主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技术支持热线:010-65155090
京ICP备15012445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