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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法治建设30年 2008年第6期  作者:陈秀改 蓝石律师事务所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定了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法制化建设的大政方针。通过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一系列的文件,尤其是邓小平同志所作的报告,我渐渐坚定了一个信念,相信中国一定会发展经济建设,国家一定会走上法治的道路。
  带着对法治建设的憧憬和对律师职业的向往,经前辈介绍,我于1979年进入了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现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委会的公章还是我到北京刻字厂刻的。当时筹委会一共只有二十几名工作人员,多数老法律人都是20世纪50年代的法官或者律师,在这些高端人才的带动下,我们进步很快,天天都有新收获。那时还没设立司法局,也没有成立法律顾问处,更没有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发展壮大我最有发言权,现在,北京大约有16000余名执业律师,有1000多家律师事务所。这样大的一支队伍,如今就活跃在北京的经济建设与法律建设中。
  从那时至今,我们已经走过近30年的历程。30年北京律师的数量从刚进律师队伍时,国家颁布的法律仅有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那时北京的律师也只是承办一些刑事案件的辩护,我作为刚入道的新手,担任书记员,我们几位书记员工作热情十分高涨。为律师前辈们作辅助工作,帮助会见被告、抄阅案卷材料及传递文书之类的工作,我们都盼望多做些工作、多学点法律知识及律师技巧。那时,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身上都没有功利色彩,自觉地为了推进法治进程及北京的律师事业发展勤奋执业。
  我亲眼所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拨乱反正,及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16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据16字方针,我国法制建设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在立法领域,一大批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宪法和法律秩序的重要法律相继出台,健全和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在这些重要的法律中,包括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有最好的一部宪法,1982年现行宪法;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等。特别是199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大略写进了宪法条文,这些法律的颁布,表明了我国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人权入宪使得我国法制建设基本上与国际惯例接轨,凸显了我国法制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79年五届人大起至2008年2月底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29件;国务院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00余件。作为一个法律人,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我亲眼见证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
  1982年4月,经过考核,我取得了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第一批律师执业资格,开始了律师执业生涯,也只是办理一些刑、民事案件。在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律不断制定的进程中,律师的业务范围大大拓宽了,各行各业都离不开律师的帮助,律师在各种业务活动中都能充分展示才华,这是我刚进律师队伍时没有想到的。比如:金融、地产、涉外、证券、期货、合同、公司法务、劳动、婚姻等等。律师业务的拓展与增长,充分说明了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的进程。
  记得20世纪90年代,普法计划开始实施时,我先后为数十家客户(聘请我做法律顾问的企事业单位)宣讲当时颁布的法律,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例如,宣讲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宪法》,《刑法》、《民法》、《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等,采取边讲边回答提问的方式,台上台下呼应,随时解答法律问题,台下听众在津津有味地听讲后提高了法律意识,讲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次宣讲《宪法》,是在一个工程公司的大礼堂内,全场1000多人在静静地听、认真地记,场面至今想起来还让我感动。那时百姓对律师的尊重是空前的,律师对法律的敬畏也是空前的。我始终认为,律师应该为普法做出贡献,这样才不愧法律人的称谓。
  在我国所颁布的法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会员听课时,会场爆满,连礼堂的走道上也坐满了听课的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在侦查阶段有了法律服务介入的权利,这为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了更深远的意义;二是明确了“罪刑法定”客观、科学的法律原则。《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作为广大律师,无不为刑事诉讼法与国际接轨感到欢欣鼓舞。
  2008年元月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发生,这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普遍提高,发生纠纷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律师的感到可喜可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在保护广大劳动者劳动权利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理解法律与运用法律是相辅相成的,运用法律的前提是对法律深刻的理解。今年前9个月,我已经代理了数十件劳动争议案件,很多案件是在我的调解下解决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给予了肯定。我代理的一家资方应诉一位劳动者的仲裁案,劳动者申请劳动补偿并举报到了劳动保险中心。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这位劳动者在电话里对我讲,“你作为资方的代理人,但是立场站得公正,对事实把握清楚,我很信服你这位律师。虽然裁决我胜诉了,但是我不想搞得很生分,毕竟在这里做了几年,也有过贡献。想让你来从中调解,这样既不伤情分,也解决了我的问题,将来有事还会找你。”我经过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在我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劳动者撤销了在劳动保险中心的举报,资方及时对劳动者进行了补偿。我帮助他们平息了一个纠纷,也从中得到了维护和谐的快乐。
  30年来,我对律师事业挚爱如初,无怨无悔,一直默默地耕耘。我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先后担任50余家客户的法律顾问。其中业务关系维持最长的是一家电影制片厂,我担任该厂法律顾问长达25年有余。在执业中,我会用心、用情、用理去演绎法律,把律师的社会责任看得比天大,让有缘接触到我的客户,在我的宣传中逐步了解中国法制将日臻健全,客户依法办事的意识正逐步提高。
  我见证了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我敬畏律师这一职业。尽管与我同时走进律师队伍的人,有的离开了律师队伍,从事了其他行业,但是我从不后悔我做了律师,我将继续我的职业,为公平正义摇旗呐喊,直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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