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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感言 2008年第2期  作者:彭雪峰 全国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大成律师事务所

  此次“两会”的召开让我们广大律师备受鼓舞: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创纪录地达到22人,比上一届增加了近一倍;在全国四级政权机构中,律师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总人数也由上届的1400多人增加到了3500多人,律师的参政议政机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这是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不断推进的重要标志,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和殷切期望。
  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我对政府的各项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推进20多年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而政治体制改革相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复杂、改革进程更加艰难,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改革相比也相对滞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如不深入推进,势必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在此次“两会”中又再次重申,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
  5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们律师也在工作中见证了这一光辉的法治进程。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亟待法律规范和解决,而且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关系也对立法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本届人大代表们来说是一项神圣的使命,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立法工作中,代表们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作为律师代表,我们也要以独特的视点,充分运用自身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及法律技巧,积极参与立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心任务之一。而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坚定的推动者和支持者。我们律师代表应充分发挥实际参与司法活动的有利条件,在工作中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贡献应有的力量。因此,在这次人代会上我提出了《关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问题的思考及建议》和《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引发的问题思考及建议》两个提案。
  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我深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全面进步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坚定决心,更感受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尽心竭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及期望,不辜负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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