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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2007年第5期  作者:延庆县司法局

  一、我县律师队伍现状和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我县仅有4名执业律师,平均每7.5万人拥有1名律师,供需矛盾非常明显。共有两个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均设在县城。4名律师执业时间最短的也在8年以上,整体而言,专业基础比较扎实,执业经验非常丰富,律师教育整顿年的社会调查显示,无论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还是回访的当事人,对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评价都非常不错。
  我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是全市试点,该体系自2006年11月启动,由县、乡、村三级组织构成,其中县政府律师顾问团是服务龙头,13个乡镇法律服务中心是工作主体,133个村级法律服务室是前沿平台和工作基础。整个体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10个月来,公益法律服务组织承办了大量的涉农公益案件,这项工作得到了县乡两级政府、村集体和广大农民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律师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是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从服务范围看,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受案范围仅限于九大类涉农公益案件,而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律师执业的全部范畴。从业务类型看,除了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不能代理刑事诉讼案件外,二者都可以开展法律咨询、代书、法律宣传、代理民事诉讼(包括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等业务。从覆盖地域看,律师事务所设在县城,公益法律服务组织集中在乡镇、行政村,直接面向农村和农民。
  二、律师参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
  “加强协调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是我们强化律师服务“三农”工作始终坚持的宗旨。在法律服务实践中,我们扬长避短,不断整合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扬服务多样性之长,避律师资源不足之短,将资源整合的效应最大化,积极引导二者建立起相互补充、协调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在律师参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的人才来源上,我们提出“充分发挥本地律师作用,积极引进外援”的工作思路,为辖区外的律师参与本县新农村建设营造环境,并与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意向,在八达岭镇外炮村建立了“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法律进乡村活动基地”;在市局的支持下,我县聘用市律协推荐的8名律师和县内的1名律师组建了县政府律师顾问团。在律师参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的职责定位上,我们确定了两个层面,一是亲历亲为,律师直接参加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直接代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直接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二是参谋指导,律师应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要求,对其代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给予业务指导,对其调处的重大民事纠纷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对其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解答或指导。
  三、律师参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直接参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在县一级,我们促成县政府法制办与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顾问律师就我县关闭农村黏土砖场、拆除农村违章建筑等引发的行政讼诉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出具处理建议,促进了这一类案件的稳妥、快速解决,律师顾问团的作用得到了充分显现。
  在乡镇一级,律师参与了30名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工作,律师事务所为旧县镇等乡镇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了轮流实习机会,使之尽快熟悉办案流程和实操技能。此外为了促进律师工作重心下移。我们将全县16个乡镇划分成4片,组织律师开展包片活动,4名律师与16个乡镇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服务方面的指导合作关系,由律师协助司法所、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调解疑难纠纷、解决农村基层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涉法问题,为农村重大改革、经济活动等提供法律服务。在过去的近一年时间里,通过电话咨询、下乡指导、实地协助解决纠纷等形式,律师们已经逐步成为了司法所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的重要智囊。
  在村一级,律师主要协助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对266名村级法律服务室固定工作人员和135名大学生“村官”法律服务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目前,培训还在继续。
  (二)不断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为农村经济社会实现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积极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将两个律师事务所确定为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定点联系所,组织他们收集、总结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涉法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为司法所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解决类似问题提供参考。二是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的工作机制,组织律师轮流参与每月两次的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今年以来,我县4名律师共协助县领导接待信访群众30批、1000多人。在接访过程中,律师为接访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向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信访中的涉法问题,避免了盲目重复上访。对其中生活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群众,参访律师还介绍其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手续,无偿为其打官司,讨公道。同时,密切关注涉农矛盾纠纷苗头,通过律师包片工作体系,及时向当事人所在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传递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介入、早控制、早解决,避免矛盾升级恶化。三是倡导律师对涉农民事、经济纠纷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在代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可以利用职业优势,取得委托人的理解和支持,优先适用调解手段,促成当事人之间和解,或者积极配合法院调解结案。四是抽调律师(包括4名社会律师和4名公职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矛盾纠纷答疑顾问组”,重点指导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尤其是对司法所、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遇到的一些重大疑难纠纷,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其中或者提供处理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律师共参与各类矛盾调解近200次,充分发挥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息诉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
  2.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扶助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公正
  我们坚持引导律师为老、弱、病、残、贫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律师认真办理涉及农民,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失地农民根本利益的案件,对于害农、损农事件,积极有效地为农民伸张正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办理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量不多,共计30件,但都属于有一定难度的复杂案件,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达到133万多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月,我县荣雷律师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代理北京某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7名员工(其中6人是农民)向该公司索要欠付的工资和加班费一案。该案案情普通、法律关系简单,但却颇费周折,该公司具有港方投资背景,负责人态度恶劣,拒不提交证据,还否认和申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认可拖欠工资的事实,给律师顺利办理案件制造了困难。承办律师在法律援助申请人远赴海南打工的情况下,历时近8个月,经历了5次仲裁开庭、两次法院开庭,最终在8月10日,县法院依法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相关工资费用。今年7月,我县某制衣公司(以下称A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厂房、设备整体出租给另外一家制衣公司(以下称B公司),B公司决定聘用原在A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A公司故意隐瞒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真相,告知全体员工B公司是它的子公司,从而逃避责任,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解约补偿金。60多名员工(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到B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才了解到两个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即向开拓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开拓所赵建宇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双管齐下,一方面,立即代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避免超过申诉时效,另一方面,积极联系两个公司共同人住的延庆经济开发区,由开发区发挥监督职能,要求B公司在本案没有办结前,暂不购买A公司的设备,避免A公司变卖设备,一走了之。申诉以后,由于案件涉及人员较多,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劳动仲裁部门联系信访部门、开发区以及A公司负责人和代理律师一起讨论处理方案,经过律师和其他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促使A公司与60多名员工达成和解,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整个案件办结用时不足10天。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民主管理
  (1)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全县大型公益法律宣传活动,实现每次大型宣传必有律师参与,成为普法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如,全县“法律援助和你在一起”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多部门联合组织的“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活动等,律师们除了协助开展宣传,还义务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吸引了大量的过往群众。(2)积极引进外援,与普法重点村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持续深入的法律宣传服务。6月30日,在我局和八达岭镇政府的支持下,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与我县八达岭镇司法所共同举办了“平安迎奥运、法在八达岭”公益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种法律宣传材料,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律师进行现场讲解和点讯金栋所还与该镇4个涉奥行政村分别签订了《学奥运法律知识、创建和谐稳定村镇协议书》。该所入户调查4个村的实际法律需求,长期进行义务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3)引导律师突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取得良好效果。如,结合建设新农村的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围绕自主管理,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帮助村集体修改乡规民约,使之既合法又有效,农民群众看得清,读得懂,记得牢;围绕村容整洁,宣传《土地法》、《规划法》等,使农村基础建设依法进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今年以来,律师共参与发放宣传材料近2万份,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促进了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也扩大了律师的社会影响。
  4.积极介入民事和经济法律服务,保障涉农民商事交易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途径除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外,还表现在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广辟农民增收渠道上,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村集体和经济组织逐渐增多。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我们积极引导律师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实现以诉讼代理为主向、全方位介入民事和经济活动的重心转移。一是引导律师积极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介入顾问单位的决策领域,在城市拆迁改造、土地征用等涉农事项的重大行政决策中,通过律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间接服务经济发展。目前,我县4名律师已经成为包括县政府在内的28家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二是针对律师资源紧缺的实际,整合力量,组建了以律师、公证员等为主体的10人“法律顾问团”,根据司法所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反馈的服务需求信息,深入农村巡回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其中,帮助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审查各类法律文书,特别是合同,是法律顾问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源头上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律师参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下一步设想
  (一)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加强与顾问律师的沟通联系,更多邀请律师参与事前决策和法律论证,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扩大律师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不断创新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律师参与基层矛盾调解、法律宣传教育、扶助弱势群体等工作的新途径、新手段。
  (三)争取律师对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协调律师为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级法律服务室提供持续深入的业务指导,为农村基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
  (四)引导公职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新注册的4名公职律师执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尤其是在辅助政府决策、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方面,积极协调,提供工作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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