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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2006年第4期  作者:张学兵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
  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
  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需要共同学习研究的新课题。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各级人大、人民政府、人民政协等组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而除了我们党和各级政府发挥作用之外,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在内的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都必须参与进来,需要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发挥应有的积极的作用。
  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其中一项重大任务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二、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功能
  社会中介组织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既是一个全新的理论领域,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我们积极探索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的方法方式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社会中介组织是指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财务税务、资本融资、信贷融资、媒体传播、审计评估、信息服务、培训委托、经纪代理等各种服务,并在市场主体之间发挥协调、仲裁、调解、咨询等作用的各类机构或组织。中介组织系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中介组织是一支重要力量,能够在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和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作用。社会中介组织是在市场经济交往中,能够切实连接、沟通、协调政府、企业、公民等多方关系,能够充分交流信息、提供相关服务,能够监督公正执法、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能作用具有下列特点:
  1.社会中介的功能
  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利商标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资产与信用评估组织等等。这些社会中介组织依靠自身中介属性,通过专业判断、咨询、评估、认证、协调、联络等服务方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协调、辅助作用。
  2.服务社会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了经济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是相互平等的。公有制、私有制等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造就了以专业服务为特征的社会中介组织。中介组织不仅能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服务,同时也能为中外企业和社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为中介组织的规模化、国际化和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机遇和条件。
  3.行业管理的作用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政府职能将交由行业协会来行使,行业协会做为中介组织的自律性机构,将会在中介组织的自律性管理上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如律师协会和会计师协会等。
  三、社会中介组织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社会中介组织属于社会自治性组织,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之一。它依靠行业自律和法律政策指导,为政府管理、企业经营、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提供社会中介服务,实现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
  我国的社会中介组织是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普遍具有以下特征:
  1.专业性特征
  社会中介组织成员通常都是由具有实践经验丰富、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熟悉中外市场和国家政策法规的知识人士构成。因此,社会中介组织人士普遍被称为“专业人员”。他们通过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通过行业自律和政府宏观调控进行管理。中介组织依靠其准确、及时、全面的专业服务,在维护国家法制、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构建和稳定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作用,使政府、企业和公众广泛受益。
  2.高学历的特征
  中介组织的专业性决定了其成员普遍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较高的学历和海外留学背景。以北京市的律师为例,根据2005年初的统计,北京市律师的学历层次在全国是最高的,具有法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7%,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占24.5%,北京市律师协会鼓励年轻律师出国留学、访问、交流和实习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制度,建立了留学基金和提供无息留学贷款。
  3.社会责任感强,参政议政的愿望高
  以律师为例,近年来,北京律师的政治地位有所改善,有8名律师当选政协委员,其中北京市政协委员有3人,区政协委员有5人。律师基层党支部有533个,律师党员2826人,占36.9%。先后评选了21个先进党支部,51名优秀律师党员。还有145名民主党派律师。
  在北京市综合治理中,北京律师严格遵守法律,“识大体、顾大局”,维护首都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促使公安、检查、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法律,在防止错案和纠正错案作出了贡献,实现了奥运拆迁工程没有一起投诉和上访的记录,律师的依法独立执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法维护了首都的司法公正。
  4.社会监督的作用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深层次的问题,对社会公平和正义作出评判和认知往往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科学的方法。社会中介组织的中立、专业、服务及其无限连带的法律责任等特征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并且社会中介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公信力。因此,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动具有社会监督的作用。比如:会计师出具的会计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对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起着督促作用。
  四、进一步发挥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中介组织的积极参与,对保护不同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持续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①能够首先发现和感知的不和谐问题和社会矛盾。例如,会计师通过会计手段首先发现财务和经营问题;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首先了解社会矛盾和接触各种争议;行业协会通过统计和调查首先发现社会阶层的不和谐发展趋势和经济生活出现各类问题和矛盾。
  ②依靠专业服务维护国家法制、稳定经济秩序,实现公平交易、体现社会正义。例如:资产评估机构通过资产评估报告,对社会资产作出客观权威的评估;行业认证机构通过行业评比和认证,作出权威的等级认证等。
  ③社会中介组织代理、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调解和仲裁各种争议。例如:律师通过代理当事人参与的仲裁与诉讼活动直接处理社会矛盾,劳动、贸易和商务仲裁机构通过独立和公正的调解、裁决,直接平息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
  ④专业服务可以维护弱视群体的合法权益,劝解、安抚社会公众的不满情绪,缓解过激举动,引导迷茫与盲动的社会公众遵守法纪、自觉维权。例如:各种民间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等,通过行业的协调作用,联系和协调组织内成员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律师为社会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实际上为政府分忧解难,维护了社会和谐和融合。
  五、建设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写入党的正式文件,这在我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为什么党中央如此重视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作用?这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经验总结的结果。
  1.鼓励中介组织参与政府管理工作
  政府主管管理部门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培育社会中介组织中政治觉悟高的优秀党员参政议政,选拔更多的先进人物参与人大、政协和政府的工作。努力激发中介组织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可以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分忧解难,减轻压力和负担。
  2.扶植、壮大社会中介组织
  与世界发达国家的中介组织相比,我们的中介机构规模小、竞争能力弱、内部管理不完善。国家要有重点地培育和扶植条件好、基础高的中介组织,再政策、人才、税费、信息等方面给予照顾,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对于中小型社会中介组织,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淘汰,而不是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的权力;对于边远地区的中介组织,以及以提供援助服务为主的弱小中介机构,还需要基层政府给予更多的扶植和支持。另外,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公检法机关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为中介组织创造公开、公平、公证的生存和竞争环境,为中介组织开展活动,为专业人员依法执业扫清障碍。
  3.规范社会中介组织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中介组织内部的人员还必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能够明辨是非、曲直,不受反动势力和敌对组织利诱,在面对和处理社会矛盾时,首先能够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正确适用国家法律,积极协调和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化解、缓和社会矛盾,不能煽动群众、挑词架讼,更不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我们要加强中介机构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严惩违法乱纪的“害群之马”。
  4.建立健全各类中介行业准则和标准
  政府对社会中介组织不能放任不管。如何监管和评判行业行为,必须要有科学的、国际化的行业行为准则和标准为依据。政府可以通过授权行业自律性组织,督促他们代为起草制定本行业内的标准和准则,专业对专业,行业对行业,归口管理,科学统筹,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此外,引导社会中介组织的广大客户和大众传媒等对中介组织及其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公开监督。
  5.调动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性,为共同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在构建过程中注重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能作用,还要求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尊重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成果和专业意见,要求全社会人民群众形成对专业人士和行业的重视和尊重氛围。只要社会中介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才会更好地支持和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同为构建和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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