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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做海外投资项目的桥梁 2011年增刊  作者:董惠敏 孙志勇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纷纷寻求海外收购、投资矿产资源,但海外收购路上存在各种荆棘和陷阱,需要各方面专业人员的综合服务为其决策提供充分与全面的信息支持。作为法律服务方的律师,其角色不应仅定位在诉讼纠纷范畴中的麻烦清理员,还应当而且能够帮助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并降低产生后续“麻烦”的可能性。


  海外律师的优势与劣势
  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司法权的属地性使海外律师的法律服务专业性地位有天然优势。企业需要寻求项目目标地的优秀律师行或实力强劲的国际化大型律师所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因为海外律师具备当地执业资格,熟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已形成符合当地操作执行习惯的思维体系。中方企业适应环境需要相应的当地化以及当地律师的服务与配合。然而,时间在海外资源收购中是关键要素,瞬息即变的市场不可能给客户适应新环境留出大量时间。任何一个时点都可能是某项目的关键节点,一旦错过整盘均可能失去优势地位,这就要求客户须在较短时间内与海外律师行成功磨合。而一国的制度、文化、思维体系及操作习惯与他国必然有出入,就海外资源收购而言,目标地通常已形成较为专业的分工,法律服务方通常习惯客户提供明确指令以便处理相关事务。而客户方在陌生模式下很难给出明确指令,导致一些项目运作只能依照海外律师既有的案例模式进行,无法根据实际情况为客户量体裁衣。法律服务方往往因其专业性局限,亦不会主动站在客户角度考虑后续操作层面的执行事宜,在为客户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时通常都预设一定的假设前提,由客户自己考虑相关层面事宜及风险。
  此外,在诸多需要配合与衔接的领域,海外律师通常建议交由其他的专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但并不就中介机构的意见为客户提供相关分析与解释,增加了客户在团队中的沟通环节,所获信息均仅是各个片段。
  因此,越来越多的客户倾向于聘用在我国有分部的国际化大所。但仍局限于单纯意义上的提供法律、政策、惯例等解读,给予法律层面建议,不能充分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项目运作中仍暴露出很多问题。如果将问题归结于某律师行或律师能力而未探究深层因素,即使重新选择其他国际化大所,仍有可能出现类似问题。
  此时,客户急需找一个专业化中介方作为桥梁,既能与客户充分沟通、理解客户意图,又具备感知风险、分析并控制风险的专业化技能,为客户意图实现与海外律师配合,对搜集信息提供分析意见并给予合理化建议以供客户决策参考。这一桥梁的角色,我们中国律师有实力担当。在国际化进程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能敏锐的感知客户需求。
  矿业收购中客户需要什么
  中方企业在海外矿业资源的收购项目中对各专业范畴都有需求,要求尽可能多地搜集海外与收购项目相关的有效信息,包括技术环境及要求范畴、法律政策及安全范畴、经济环境及运营范畴、资金进出及融资范畴、管理执行及劳务范畴等等,项目开展环节可分为:
  项目初步意向阶段。初步的项目接洽、勘察,对项目状况的确认,一定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函件确认双方在项目中各自的排他优先地位,并确认尽职调查权限。
  尽职调查阶段。就项目具体情况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惯例、行业习惯等进行充分调查与分析,收购模式的架构设想,可行性论证等。
  交易谈判阶段。经过初步尽职调查及必要的补充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后,与交易方就适合的交易模式谈判,在交易文本中结合当地情况考虑海外并购的基本风险并提供控制方案,匹配后续执行的需求,落实交易方的义务与付款步骤或权益转移的绑定。
  国内审批阶段。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完善相关申请报告并进行相关报批程序,可能涉及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外管局、相关贷款银行及有关上市监管机构等。
  交易交割阶段。通过国内审批且符合交易条件后,依据交易协议交割,配合交割过程中法律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确认交割时点的目标项目具体状况等。


  项目实际执行阶段。为项目实际开展推进各项专项工作,各业务所需中介机构的匹配,对工作成果的落实与实施过程的风险控制等,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目标地权证审批、合作方的操作模式及协议文本确认、执行风险控制等等。
  项目目标地属地不同。风险重点亦不相同,如利比里亚等政府更迭较为频繁的国家,其矿业相关项目中应优先考虑政治环境的安全需要,建议寻求立法职权的议会通过相关合同,形成法案以确保其执行性,控制相应风险;大型跨国公司的版块重组业务,如英美资源集团公司在2009年底便开始筹备铅锌板块的资产重组计划,对此,法律服务方需与尽调团队、投行策划团队及技术顾问团队互相配合,慎重考虑整个交易的相应风险,统筹配合角度是切入关键;澳洲各项针对外商投资的政策,环保与土著问题是关注重心之一,同时需要预先构架整个项目运作自申请取得相关开采权至实现产品出口的各项环节。
  实施项目过程中总结客户需求
  针对上述情况,客户实际需要项目运作过程中能有人充分理解客户思维并进行顺畅沟通,具备与目标地各专业化中介机构交流配合的能力,为客户方搜集并汇总处理各项信息,提供分析意见以供客户做指令时参考,准确向专业化中介机构传递客户指令,统筹其他专业化中介机构,确保就客户意图与目标地的各中介进行有效沟通,搜集处理专业化中介机构提供的专项事务分析报告中关键信息,从法律角度综合考虑可能的风险,结合各专业机构的意见,对交易进行综合性分析评估,提供较为系统完善的分析报告,以供客户决策考量。
  服务环节我们该做什么
  根据对客户实际需求分析,我们在考虑具体项目过程中各环节时,需要综合考虑可能的风险问题。考虑到前述对海外律师劣势的分析,通常海外律师习惯于仅掌控自己职责范畴内部的事务,对其他专业机构提供的其他环节服务充分信赖,在客户审查和确认工作成果的过程中.需要专门人员就此类事宜汇总并给予综合性评估。契合客户思维及运作形式的统筹型法律服务方落实客户所想(提供精确的客户指令,指导各中介机构工作过程中的问询),得出客户所需(综合分析各中介机构工作,提出评估意见)应是客户走向海外矿业资源领域乃至海外其他市场领域所急需的专业化服务,也是我们可以一展长才的领域。
  表面看,中国律师似乎受专业领域及执业地域局限,难以在海外收购业务中发挥作用。但实际事务中我们具备足够实力参与,亦能成为中方企业成功过渡到目标地本地化的坚实桥梁。中国律师与海外律师间的良性配合补足,能使海外律师与客户沟通确认及提供建议意见的服务中明确客户指令、促进各方相互理解;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供信息的筛选与提炼机制,综合重要信息供客户决策参考。中国律师也能学习海外律师的专业化能力,提升自己团队的业务水平和国际化能力,争取构建中国律师品牌,让“外国企业来华项目优先配备的是其本国的律师团队,而中方企业海外项目仍优先选择海外律师团队”的怪现象在我们国内律师不断提升并充分展现专业实力的进程中加速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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