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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1999年第6期  作者:杨向东(从1982年起,杨向东律师被推选为北京市第八、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担任两届市人大常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北京的律师制度已恢复20年了,20年的变化发展,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也实在让人高兴和兴奋,回忆往事,又实在让人感慨万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律师制度,我可以算做第一批归队的律师。
  当时的律师机构叫做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十几名律师的业务以承担刑事辩护为主,大家轮流值班接待法律咨询,民事案件的代理极少,经济案件几乎没有。
  1980年初,随着律师队伍的不断扩大,业务内容也逐渐增加,民事代理——特别是离婚、房屋、债务案件的增多,使律师自己也感到了向专业化发展的必要,因此,市法律顾问处内部分出了刑事组、民事组、经济组(包括法律顾问业务)、接待组等专业机构,这为今后成立专业律师事务所打下了基础。
  我当时可以说是律师队伍中的一名新兵,过去虽然从事过审判工作,但已是20多年以前的事了,现在一切从头学起,首先就得熟悉法律,因此,我主动申请负责组建接待室。我想,接待业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于负责解答咨询的律师来说,每接待一位当事人,都是一次当面解答法律问题的口试,这就要求律师平时要刻苦认真地学习,争取每次口试及格。这项工作为律师提供了极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法律顾问处的领导同意了我的要求,我便走上了接待工作岗位。
  1980年,北京市法律顾问处接待室设在前门东大街12楼地下室,全组十几位成员,大部分都是老同志。地下室的条件很艰苦,冬天没有暖气,生煤炉煤烟倒灌,空气污浊,光线也不好,整天都要开灯。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大家也毫无怨言,记得每次咨询仅收费五角,代书一份法律文书,一般只收三元至五元。当时全组年龄最大的马俊武律师(已于去年去世),已年近花甲,他是全组接待来访的冠军。其他律师的接待时间也都是满负荷,有的中午不能按时吃饭,下午不能按时下班,有的晚上还要加班代写诉状和各种法律文书。
  为了保证接待律师的工作质量和休息,不得不采取限量发号的措施。群众排队领号,成了当时的一道景观。为什么当时有那么多的来访群众;主要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虽然实行了改革开放,拨乱反正,但“文化大革命”中的许多冤假错案尚未得到完全平反;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律师是最懂法的,是护法使者,想通过律师找到合理合法解决困难和问题的途径。记得一个外地来访者,要求纠正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他已走访过多处政府部门,问题未能解决,最后来到法律顾问处接待室。当时这位当事人手中拿着一只旅行袋,里面装着雷管和炸药,表示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拉响旅行袋里的炸药,自己没命了,也要拉上几个陪客,在北京造点声势。碰上这样的当事人,在场的同志都十分紧张。我记得事情发生在冬天的下午,虽然只有四、五点钟,但天已黑了,为了先稳住当事人,我们推心置腹地与他交谈,安慰他,表示我们愿帮助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此同时我们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民警也及时赶到现场,但未出面,只是准备了万不得已的具体实施方案。天晚了,我们买了晚餐让他吃,端来水让他喝,他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了。通过耐心的交谈,最后他终于同意交出旅行袋。经民警检查,里面确实装着炸药,大家真是吓出一身冷汗。解除了一个重大隐患,大家的心情都很激动。通过这个事件,也使大家体会到律师的接待工作意义很重大,我们为群众解决思想上的疙瘩,用法律的武器帮助他们找出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就能为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接待室的律师,每周末的业务学习时间,就是集中研讨接待中的疑难问题,通过讨论,得到正确的答案。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法律水平、业务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为进一步开展律师的各项业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多年过去了,接待工作时间虽然不长,但这些往事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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