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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所律师开展劳动法义务咨询 为群众排忧解难 1996年第1期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了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劳动法律师实力最强的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与全国闻名的北京市西城区职业介绍中心合作,推出以劳动法专业律师为主的劳动法现场义务咨询及热线电话咨询活动。
  从1994年11月至今,此项活动开展已一年有余,律师解答咨询近600人次,问题涉及到劳动法的各个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抵押金问题。用人单位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违法收取风险抵押金、合同保证金、抵押物,这是律师在咨询中遇到的最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三资企业都存在。虽然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严禁收取,但目前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第二、社会保险问题,这是在咨询中遇到的最复杂的问题。社会保险与每个劳动者息息相关,关系到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所以,也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许多人咨询社会保险如何办理?单位不给上保险怎么办?以前在外地工作,现调回北京,保险如何移转?办理保险个人是否缴费,缴多少?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可以领多长时间?现没有工作,自己是否可以上保险?外地工在京就业,单位是否也应给上保险等等,问题复杂多样;
  第三、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其中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劳动者个人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等。
  第四、档案问题。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无劳动人事权的单位私自收取保留档案及用人单位将职工档案丢失等。
  第五、单位行政处分问题。职工对单位的处理决定不服,主要是对单位开除、除名、辞退、限期调离等决定持有异议。
  第六、申请调离,单位不放问题。目前国家正处于旧的用工体制向新的用工体制过渡时期,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经营状况不景气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涉及的职工主要是近几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
  第七、下岗问题。这个现象也是集中于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下岗人员的日益增多已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企业对下岗人员是否应支付生活费?应付多少?其他补贴是否还有?企业不支付基本生活费怎么办等等,是下岗人员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第八、培训费问题。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求职工缴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由此发生争议。
  第九、补偿金问题。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及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十、加班工资问题。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普遍存在不予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
  第十一、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劳动合同。依据北京市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于95年12月31日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在同一单位工作10年以上,单位只签3年合同是否可以?下岗在家、停薪留职、吃劳保是否也须签合同等等。
  以上这些是律师在咨询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律师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都一一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告诉咨询者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甚至代理部分咨询者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了公道。
  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不但为劳动者及用工单位及时提供了法律帮助,而且对于劳动立法与执法工作将起很大推动作用。乾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姜俊禄律师说:“用工制度的改革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项活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展下去,有困难,找乾坤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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