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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励 办好会刊——记《北京律师》创刊十周年纪念会 1993年第5期  作者:本刊

  1993年8月6日,来自市、区各律师事务所的30名律师相聚在北京市建设者之家,举行《北京律师》创刊十周年纪念会。出席纪念会的领导有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常立、副会长周纳新、李嘉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甘绩华和律师协会顾问陈鸿烈。市高级法院《审判工作研究》编辑部和市检察院研究室的负责同志也应邀到会。
  会议由律协秘书长于北平主持。副会长周纳新首先代表律师协会向与会者介绍了《北京律师》十年来的发展情况。陆智敏同志代表编辑部总结了十年的工作,并向大家汇报了今后的打算。原律协研究室主任潘世照和《北京律师》老主编蒋维正曾为创办刊物付出过艰辛,参加会议感到非常激动。他们即席发言,希望《北京律师》适应新的形势,改变稳重有余、创新不足的现状,增强活力,吸引读者,成为律师的良师益友。
  华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元在会上介绍了该所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律师撰稿的具体作法。张福律师代表投稿积极分子发言,对《北京律师》的文章内容、栏目、版面、标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上,全国律协常务副会长甘绩华发表了即席讲话,他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北京律师》创刊十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编辑部表示问候。甘会长对《北京律师》在全国的影响及十年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北京律师》一如既往,继续保持专业本色,把握大好时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宣传律师制度改革,对新体制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研讨。甘副会长同时强调,当前很多律师重视办理经济案件,为公民服务有所忽视,因此坚持律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宣传职业道德,这也应是刊物宣传的重点。
  北京市律师协会顾问陈鸿烈同志也应邀讲话,会上他把自己为《北京律师》创刊十周年书写的题词条幅赠送给编辑部。题词内容是:“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把刊物办成推动律师事业的宣传阵地。”
  接着,朝阳所主任韩德晶、律管处副处长郭小佩、大兴县司法局局长王利国等纷纷发言,对如何办好《北京律师》畅谈了各自的见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常立最后讲话,他对编辑部提出了希望,他说:律师的服务领域拓宽了,很多新问题值得研究,许多新理论需要展开讨论,《北京律师》可以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做更多的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孙会长表示,司法行政机关今后要关心、支持《北京律师》帮助编辑部解决困难,使《北京律师》真正成为律师的喉舌。
  纪念会上,与会律师热烈交谈,他们纷纷表示今后要更加关心《北京律师》,及时提供信息和稿件。我们相信,有全市律师的支持,我们的刊物一定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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