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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上一层楼——贺《北京律师》创刊十周年 1993年第4期  作者:蒋维正

  《北京律师》自1983年创刊至今已整整十周年了,在纪念并祝贺她十周岁生日的今天,也引起了我对她的无比怀念。我对《北京律师》的深厚感情,不仅仅因为我是一个北京的律师,还因为我曾为她的创办付出过艰辛的劳动。而且还由于各级领导,北京市的律师以及全国广大律师同行为她的创办给予的指导,关怀和热情的支持,一直使我难以忘怀。
  《北京律师》是当时国内律师业中第一份内部正式发行的期刊。在律师事业刚刚恢复三年多的时间里,她的创刊无疑对北京乃至全国的律师都是极大的鼓舞,也对律师事业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1979年,北京的律师工作开始恢复,这在全国来说是比较早的。由于经历了五七年的反右以及十年的动乱,许多法律专业人员没有归队,已归队的对律师业务也多不熟悉。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在短短的几年中开始逐步地走上了正轨。为了更好地探讨律师业务,交流经验,进一步开展律师工作,当时北京市律师协会及市司法局领导决定创办《北京律师》期刊。由于人力、物力以及缺乏经验等等条件的限制,创办这样一份刊物,困难确实不少。但是当时的情况是:不仅领导上重视,不仅北京市而且全国的律师同行以及法学界的知名人士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邹瑜,陈丕显等领导同志曾先后为《北京律师》题了词,柳倩,赵朴初先生先后为《北京律师》题写过刊名,还有一些外地的名家为刊物提供了刊头、栏目、插花设计等等。北起黑龙江、内蒙古,南至广东;西自新疆、四川,东到山东的许多省、市的广大律师同行纷纷投来了稿件,提出的诚挚,积极的建议,使得《北京律师》不仅创刊了,而且一直能够按期出版发行。
  1986年初,我退休了。在我具体负责《北京律师》的三年工作中,虽然正如上面所说的,由于方方面面的关怀和支持,《北京律师》得以按期出刊,受到北京以及全国同行们的欢迎。但是由于自己的经验,水平和能力所限,当年的《北京律师》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存在着不少缺点,不足甚至差错,与随后陆续出刊的兄弟省,市的律师刊物也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使我引以为疚。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在新一代的年轻律师的辛勤耕耘下,《北京律师》不论在文章的内容还是在编辑的质量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她的栏目不仅包括了所有的律师实务,也有法学理论的探讨。不仅及时报导国内律师办案实例,也介绍了国外律师动态和信息。她不仅按期出刊,还根据实践及时增发专刊,如刑事辩护工作专刊、法律顾问工作专刊等等。她虽然没有一般刊物那样华丽、精美的外表,也缺乏哗众取宠的猎奇内容,但正是由于她的朴实无华,更令人倍感亲切、真挚。
  作为北京律师协会的会刊,十年来《北京律师》始终贯彻了交流经验,探讨律师业务开拓的宗旨,深受大家的欢迎。她是北京律师习作的园地,是交流心得的纽带。她反映了北京律师的心声。我至今仍然每期每篇必读,从中汲取教益,丰富自己。我虽然退休了,但仍然从事少量力所能及的律师业务,因为我从内心热爱这一事业。我也始终把《北京律师》当作良师益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实现,律师业务也必然需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对一些新问题、新领域,例如金融、信托、房地产开发、股份制以及大量涉外经济新的法律事务等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更广泛,更高层次的探讨。《北京律师》应在这方面起到更积极的作用。我相信在编辑部同志的努力和广大律师同行的关怀下,《北京律师》必定会日新月异,为律师事业的改革开放焕发出更大的能量。
  祝贺《北京律师》创刊十周年。
  祝贺《北京律师》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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