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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坚持正气——第八律师事务所侧记 1989年第4期  作者:雨林

  北京第八律师事务所是在法制的春天里,在党中央书记发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号召下,由市妇联和司法局共同创办起来,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全国第一家女律师事务所。正是这个崇高的职责,凝聚了一批女性中的强者。她们当中有专家、学者、大学毕业生、妇联干部以及谢绝了高薪聘任自愿到这里来服务的司法战线离休老将。他们不为名、不为利,抱着一心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他们这种精神吸引着广大群众,几年的时间里这个所从专门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单一任务,迅速发展成为全面开展律师业务的综合性事务所。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她们坚持正气,抵制了不正之风的侵袭。当一阵阵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和“向钱看”的歪风刮来的时候,她们不赶时髦、不图钱财、刚直不阿,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廉洁奉公的作风一点一滴地倾注到每个案子中,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坚持正义  刚直不阿
  迈进八所的门坎,第一眼望去便是迎面挂着的那副群众赠送的条幅,上写着;“一生正气存天地,两袖清风拂山川”,加上旁边那张包公图,整个环境给人一种正义昂然之感。
  “正义只有一个,法律不能含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从律师作起。”这是律师们的誓言。她们遇到不少涉及领导干部,社会名流的案子,这些人有一定的权势,门路多,神通广大,但她们认准一条,只要敢于坚持正义,依法办案,权力再大他也没辙。曾经有一个被干部奸污了的小保姆找上门来,苦苦要求律师帮她告状,为她伸张正义。由于此事发生在一个领导干部身上,一时间小风从四面八方吹来:
  “小保姆也不是好东西。”有人来电话说。
  “没有调查不能下结论。”律师回答。
  “×××告到中央了,说小保姆是诬告,你们打算怎么办?”又有人这样说。
  “好哇,我们正要给中央领导写内参呢,我相信中央领导同志会支持我们工作的。”律师提高了嗓门大声回答。
  “要注意啊,小心倒了你的牌子!”也有好心人这样劝律师。
  “我是个小人物,根本没有什么牌子,我才开始创牌子。我的牌子是坚持正义。”律师斩钉截铁地做了回答。
  律师排除一切干扰,协同有关单位全力帮助小保姆,在社会舆论的关注下,在事实面前,这个干部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来八所请求帮助的还有一些政策性很强、难度又大的申诉案。律师们对这样一些被称为“费力不讨好”而又有风险的案子,也作到了照接不误。例如有一个1946年参加工作的老干部,在“文革”中被打成“反革命”,判刑五年。三中全会结束了极左路线对一切无辜者的迫害,然而他的冤案却有如石沉大海,无人过问。如今他已年过花甲,街道还把他当成“反革命”看待。他苦闷,他四处奔走,但都由于他的案情复杂,而且又未平反,无人敢管。八所律师认为,伸张正义就要敢担风险,她们果敢地受理了此案。律师要从一大本厚卷中捋出是非真伪,从深入调查中掌握新的证据,几经周折,历经两年,终于弄清当时认定事实的出入和政策界线不清之处。律师有理有据陈明意见,受到司法部门的重视,此案终于改判。近二十年的冤案得到了平反,年过花甲的老人得到了新生。
  对待这类案件,律师们都做到一心护法,坚持正义。如有的文化界名人,生活腐化、道德败坏,而却受到一些人的保护;有的干部流氓成性,已构成犯罪,却又得到单位领导的包庇,致使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还有的干部子弟为非作歹,肆意侮辱妇女,却受到权势的庇护,成为碰不动的“钉子户”,凡此种种,律师们不畏“大、硬、难”,不怕“捅破天”,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种精神,深深感动了群众,有群众来信说:“看来还是正义路上有正义啊!”(八所原址在正义路一号)
  为人民服务不为人民币服务
  在“向钱看”的风气到处蔓延的气候下,八所律师们思考过,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我们怎么办?是办大案弃小案,为挣钱和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而奋斗呢?还是案不分大小,收费不论高低,不挑不拣为人民服务呢?她们肯定了后者。88年承办的案子中,婚姻家庭纠纷占总数的60%以上。这类案子一般收费低,拖延时间长,而且缠手,但社会影响大,稍不注意就会影响群众对法律的看法和律师的声誉。因此,不论案子大小,她们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有位律师受理了一个老太太的离婚案,双方都已年过古稀,丈夫是文化界知名人士,在妻子已经老到行动不便的时候提出了离婚。老人有一连串困难,办案过程中,谈话,老人不能来,律师到家里去;老人有事要商量,律师登门家访。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开庭前,当律师得知老人为无车可乘发愁时,她主动提出用自行车推老人应诉。开庭了,当老人的丈夫乘小汽车徐徐向法院开来的时候,律师用自行车推着老人也来到了法庭门前。人们还以为她是老人的亲属,直到开庭时才知道,她原来是位律师。这个案子胜诉后,当同志们谈到她办此案所负出的辛苦时,这位律师说:“我们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人民币服务,咱这辛苦是用人民币买不来的。”
  如今,群众都说“告状难”,那么聋哑人告状就更难。然而,只要来到八所,你就会得到排忧解难。曾有个聋哑人满腹冤屈来到八所,她连比划带写,足足用了两、三个小时,总算倒出了心中的苦水。原来她在“文革”中干了一件蠢事。当时丈夫对她说,为了避免她和孩子受株连,建议假离婚,约定待形势好转后马上复婚。她照办了。谁知后来丈夫变心,弄假成真,带着落实政策补发的工资另觅新欢。有道是,负心郎携巨款另觅新欢,聋哑妻守儿女苦度终日。她痛苦万分,到处告状,所到之处都因她已离婚而难以帮助。她辗转来到八所,律师们为她这段辛酸的遭遇愤愤不平,然而,弄假成真的离婚案后果应当自负.已无法挽回。但是其丈夫落实政策补发的工资中应当包含子女的抚养费。为维护聋哑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律师们克服重重困难,亲赴河北省农村,对此案进行诉讼外调解,于方百计为聋哑人索回人民一千五百元,还减收了她的费用(因她有大量外债)。感动得当事人连夜画了一幅包公图赠给八所,称赞她们是“社会主义的新包公”。
  这个所成立以来先后遇到不少类似这样“三不管”(公安局管不着、法院无法管、单位管不了)的案子,律师们都抱着不把问题推给社会的态度,以诉讼外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对其中有困难的当事人还减免了费用。她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使不少当事人为之感动,都想“表示表示”,但她们谢绝了一切请客送礼吃吃喝喝。从85年这个所成立至今,全所25名律师(其中包括特邀律师5人),没有一个接受过当事人的任何礼物、钱财或吃过一顿饭。87年有两位律师承办了一个经济案(合同纠纷),这个案子胜诉,为国家挽回五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有效地保护了国家财产。该单位领导感激之下来所致谢,并邀请全所律师去他们那里玩玩(显然也包括吃一顿),所领导和两位承办人毫不犹豫地婉言拒绝。她们说:“办案是我们份内之事,不必客气。”
  几年来,她们遇到不少送货上门的事,有人见律师有病就送来珍贵药品;有人听说某律师要结婚就送来了衣料表示祝贺,节日送来高级糖果,有人干脆把五百元人民币硬塞进律师手心里,还有人诚恳表示愿将自己心爱的小女儿送给一位无女孩的律师,以表示他由衷的感激之情。……这些统统被律师们拒绝了,唯有当事人赠送的那副条幅和包公图留了下来,深深印在律师们的心里,催人奋进。
  坚持正确方向不赶时髦
  八七年,在少数人掀起全盘西化的逆流中,一股“性解放”思潮也从西方传来,在婚姻家庭方面引起了混乱。一时间早婚、早恋、第三者插足、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种种言行几乎变成了时髦的“新潮”。为保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不被破坏,维护婚姻法的正确实施,八所和市妇联权益部共同举办了讲座,八所所长巫昌祯教授针锋相对作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婚恋观,加强法制观念”的报告。她用马列主义观点分析了当时出现的一些社会现象,明确提出在婚姻恋爱中,既要反对“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又要反对“性解放”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要求大家把观念更新到社会主义方向上来,从而为全所律师办理婚姻案件明确了方向。
  为使更多妇女,特别是青年妇女正确处理婚姻恋爱问题,增强法制观念,律师们还深入到女工集中的七九八厂、电车一厂等单位宣传《婚姻法》,具体解答她们有关婚姻恋爱方面的问题,使她们明确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
  八所律师还把宣传社会主义婚恋观、道德观和《婚姻法》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贯彻到日常接待和办案中去,对来访群众和当事人进行宣传。曾有人以“替朋友”咨询的名义来访,提出法律应该保护第三者,认为第三者才是真正的自由恋爱。律师向她宣传了婚姻法,告诉她妨害别人幸福的自由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这种人也没有合法地位。随之她又提出婚恋也应该自由竞争,认为年轻的第三者一定能够战胜年纪大的妻子,胜利者不应受到舆论的谴责。律师洞察了她的心理后,给她念了一段古诗;“新人新人听我语,洛阳无限红楼女,但愿将军重立功,更有新人胜于汝。”来访者似乎心灵受到震撼,意识到单凭年轻在恋爱中取胜是暂时的,迟早还会有更年轻的人战胜自己。沉默良久,她终于开口了,说很受教育,回去一定告诉她的“朋友”,赶快退出“恋爱赛”,按婚姻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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