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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村居公益法律服务故事
——记广东德法理(北京)律师事务所村居公益行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1时38分  作者:广东德法理(北京)律师事务所

  清晨出发,见过朝阳,见过盘山的路与山,亦见过深夜的圆月,听着风声,也听着大石河的流淌。这开启着我们的村居公益法律服务的故事。

  回头看,我看到了我们主任刘勇律师深夜十一点多开车在山路上;我看到了我们“潘潘”入村了解法律咨询案件的情况;我看到了我们穿过无灯的隧道,进入“桃花源”的情景;我看到了上坡道与对向黑车匆匆掠过,是庆幸平安,还是侥幸无事,已不得而知;我看到了我们李明明书记给路边的、公交站边的人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卡的情景;我看到了我们徐苏副主任带伤进村普法宣传的那一幕幕;我看到了我们一起在金鸽广场调研村居法律需求、现场法律咨询的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也看到了我,参与人民调解、进行司法确认、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起诉状、张贴公示牌、发放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卡。蓦地,看到了很多很多场景......一张张照片记录着我们一起经历的每个场景。

  2021年12月1日,我们收到了一份厚重的“礼物”,村民王某送给我们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团队的锦旗,上面镌刻着“法律服务恪尽职 村居为民暖人心”的金色大字,在红色的锦旗上显得更为突出、更有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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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溯到今年的这个秋,我们沿着盘山的路前行,下午六点多忽地接到了某村村调委主任的电话,村民有个三年的纠纷一直未解决,希望村居律师能够参与进来化解村委和村民的矛盾纠纷。法律需求,就是前进的指令,我们沿着山路到村里与村民进行初步接触。初次见面,见到的不仅是王某本人,还有已经由其他律师代写的诉讼材料,一摞材料放在了面前,夹杂着秋的气息,也充满着“火药味”。

  我所主任刘勇律师带领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对接乡司法所、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村民,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将化解纠纷矛盾的方式确定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上,秉承着人民律师为人民的信念努力做好人民调解的工作。

  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检索了2018年8月以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由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17个裁判文书,重点下载分析了30余份裁判文书,对赔偿费用名目、赔偿费用标准及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查询。调解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是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金额的计算两大问题,且关系到能否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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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现场以案释法。现场调解开始后,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任全顺对事发经过、基本事实进行了调查,王某坚持认为自己在本次事件中没有过错,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调解员及时在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队的协助下,以案释法,将预先打印的典型裁判文书分发到王某、某村经济合作社代表手中,并委托刘勇律师就纠纷案件的专业视角对相关案例进行释明,给与双方当事人思考、理解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达成一致意见,打破了调解的第一个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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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现场依法调解。调解继续进行,我所主任刘勇律师、公共法律事务部贾逍律师通过法律规定和事实,在双方重点对王某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一笔一笔进行调查询问,双方当事人现场一一核对并确认相关票据及主张。面对着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来的赔偿款项金额的落差,王某情绪爆发,现场扔身份证到桌子上,暴躁离席。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队指出,调解不是双方肆意的妥协,应依法、依规作出公平公证的调解,调解结果要正义。调解员一对一与王某、某村经济合作社代表进行了沟通,逐步缓和了王某调解的情绪。最终王某认可现场根据法律标准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方案,打破了调解的最大僵局。

  打通权利实现的最后一公里,我所主任刘勇律师、公共法律事务部贾逍律师、团队成员张雷律师三次到人民法院协助司法确认工作推进。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律师代写申请执行文书,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十一月顺利拿到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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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律师为人民,作为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把村民的事放在心上,村民更会把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放在心上,律师参与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顺利缓解矛盾纠纷,调解就是人情事理,要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不畏难、不推诿、不妥协,是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团队的坚持,更才对得住“法律服务恪尽职 村居为民暖人心”的铮铮大字。路漫漫,再出发,秉持着人民律师为人民,讲述着我们的村居公益法律服务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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